北京时间8月19日消息,中国队无缘4x100米女子接力决赛!原因是美国队在申诉成功后,获得单独重赛的机会,结果跑出41秒76的成绩,从而挤掉中国队。美国队利用了规则漏洞--事实是,翻阅国际田联规则,并没有“单独重赛”!
裁判做出让美国队单独重赛的判罚,是因为之前进行的预赛,美国队在第2棒和第3棒交接时,受到了邻道巴西选手的干扰,导致交棒失败。慢镜头显示,美国队第2棒菲利克斯在即将完成交棒时,确实被打到了右手臂,从而导致身体失去平衡。在美国队提出申诉后,裁判做出的判罚是,美国队进行单独重赛。
单独重赛?这真的符合规则?国际田联竞赛规则第163条第2项有明确规定--如果1名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因为被推挤或被阻拦而影响其前进时,如果裁判认为这名运动员受到严重影响,那么可能有两种处理办法--(A)这一组比赛进行重赛,但犯规运动员将不能参赛。(B)允许受影响的运动员跟随下一组选手重赛,但犯规运动员不能参加。
整个判罚过程看似清晰明朗,但却隐藏着一个巨大的规则漏洞--裁判认定运动员严重被干扰才能进行重赛,但怎样界定是否“严重”呢?换句话说,重不重赛由裁判说了算!
就本次事件来说,裁判认定菲利克斯受到的犯规很严重,这点无可厚非,但规则中并没有单独重赛的明确规定!《今日美国》在裁判做出单独重赛的判罚后这样评论道,“美国队单独重赛,就如同平时训练一样……”
事件发生后,中国田径队一共进行了2次申诉,但2次都失败。跑步是一个计时项目,比赛中存在竞争和许多不确定性,选手之间也会产生一些影响。美国队获得单独重赛,她们的参赛环境和其他队伍截然不同,就这一点来说,对其他队伍是不公平的。
举一个例子--2011年大邱世锦赛男子110米栏决赛,刘翔2次被邻道的古巴选手罗伯斯击打,虽极力保持住了身体平衡,但最终却失去冠军。罗伯斯赛后被判犯规取消成绩,但刘翔并没因此获得重赛,甚至是单独重赛的机会。而这样的犯规案例,在田径历史上不在少数。
以这样的方式“出局”,对中国队来说,显然是不公平的!(jim)